[明]薛(左王右宣) 薛(左王右宣)(1389-1464),字德温,号敬轩,明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进士。宣德中授监察史,因忤宦官王振,下狱论死,寻得释。景帝嗣位,召起大理寺丞,迁南京大理卿。英宗复辟,拜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入阁参预机务。致仕告终,居家讲授理学。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惟亲历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 程子书“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余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 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视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合乎时宜。 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学者大病在行不著,习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处事即求合一,处事即求合理,则行著习察矣。 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 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 防小人密于自修。 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丙吉深厚不伐,张安世谨慎周密,皆可为人臣之法。 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
《官箴》一卷,宋吕本中撰。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王士禛《古夫于亭杂录》:‘上尝御书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赐内外诸臣。案此三字,吕本中《官箴》中语也。(按:此说误,详后)’是数百年后尚蒙圣天子采择其说,训示百官,则所言中理可知也。虽篇帙无多,而词简义精,故有官者之龟鉴也。”今检吕氏《官箴》,全书共三十三条,其首条开头云:“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与《四库提要》所说相合。王士禛,顺治进士,官至刑部尚书。康熙四十三年罢官归里,康熙五十年去世。《古夫于亭杂录》是他罢官后所作。该书卷一说,“清、慎、勤三大字,士禛二十年前亦蒙赐。”由此可知,他所说的“上尝御书”之“上”,当是指康熙皇帝。这说明清代把清、慎、勤三字当作钦定的官箴是始于康熙。四库馆臣称赞此三字“千古不可易,固有官者之龟鉴”,而《四库提要》乃是乾隆钦定之书,这又说明在乾隆时期仍然是遵行祖宗旧制,以清、慎、勤三字为官箴的。赵翼是位乾嘉学者,他在《陔于丛考》卷二十七《清慎勤匾》条中说:“各衙署讼堂多书清、慎、勤三字作匾额。”这更是一条有利的证据。以清、慎、勤三字为官箴,不仅行之于康、乾之世,而且通之于有清一代,所以梁启超在《新民说·论公德》中说:“近世官箴,最脍炙人口者三字,曰清、慎、勤。 ============================================================================== 《四库提要》:“此书多阅历有得之言,可以见诸实事。书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为当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
《唐六典》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此书本应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故书名《唐六典》。因唐代官制与周官大不相同,《唐六典》实际上还是按照唐代国家机关体系进行编纂。此书分三十卷,其篇目为:三师、三公、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官侍中省;御史台;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铸钱监等;将作监、都水监等;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太子三师、三少、太子詹事府、左右春坊内房内官;太子家令、率更寺等;太子左右卫诸率府;诸王府公主邑司;府、督护州《唐六典》是以唐朝现行各部门机关按卷分篇,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机构组织、职权、官员品级、编制员额、考课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唐六典》是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在中国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