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yán xíng jùn fǎ
成语注音 一ㄢˊ ㄒ一ㄥˊ ㄐㄨㄣˋ ㄈㄚˇ
成语简拼 yxjf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嚴刑峻灋
成语英文 harsh punishments and strict laws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反义词



成语示例


若仍严刑峻法,使直言者常获重谴;日日讲聚敛,使百姓生机愈困,则天下事不堪问矣。(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第三十二章)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东汉 班固《汉书 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严刑峻法。”


成语典故

峻:严酷。严酷的刑法。汉.王充《论衡.非韩》:“使法峻,民无奸者;使法不峻,民多为奸。而不言明王之严刑峻法,而云求奸而诛之。”《隋书.炀帝纪论》:“乃急令暴条以扰之,严刑峻法以临之,甲兵威武以董之,自是海内骚然,无聊生矣。”元.刘时中《端正好.上高监司》套曲:“急宜将法变更,但因循弊若初,严刑峻法休轻恕。”姚雪垠《李自成》二卷三二章:“用严刑峻法和沉重聚敛苦害百姓,所以盗贼一天比一天多。”亦作“隆刑峻法”。《后汉书.梁统传》:“议者以为隆刑峻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艺一朝所厘。” 并列 严刑,严酷的刑罚;峻法,峻刻无情的法律。严酷的刑法。《汉书·丙吉传》:“后遭条狱之诏,吉扞拒大难,不避~。”卜宪群《廉吏传·搏击豪强的满宠》:“满宠执法虽严,但并不是一个~者,与历史上的所谓酷吏根本不同。”△多用于法律方面。→秋荼密网 ?破觚为圆。 也作“隆刑峻法”、“严法峻刑”、“严刑峻制”。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对犯罪的处罚:~罚。~法。~律。~事。执~。服~。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讯。受~。~具。

山高而陡:高~。险~。~峭。~拔。 高大:~德。~节。 严厉苛刻:~刻。~厉。严~。严刑~法。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峻』

《廣韻》私閏切《集韻》《正韻》祖峻切《韻會》須閏切,𠀤音浚。 《說文》高也。本作𡺲。或省作峻。  又《廣韻》險也,長也。 《集韻》大也。 《大學》克明峻德。  又峭也,速也,嚴急也。 《史記·酷吏傳》吏務爲嚴峻。  又《韻會》通作駿。 《詩·大雅》駿極于天。 《傳》駿,大也。 《正字通》集韻或作𡍵𡼕,非。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