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拘谨的书法风格。语出《晋书·王羲之传论》:“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
形容拘谨的书法风格。语出《晋书·王羲之传论》:“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
清·姚鼎《论书绝句》:“姜芽敛处成何状,正得严家饿隶伦。”
语出《晋书·王羲之传论》:“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
《晋书.王羲之传论》:“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后用以形容拘谨的书法风格。清 姚鼐《论书绝句》:“姜芽敛处成何状,正得严家饿隶伦。” 偏正 严家,家规严厉的人家。形容书法风格拘谨。语出《晋书·王羲之传论》:“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清·姚鼎《论书绝句》:“姜芽敛处成何状,正得~伦。”△含贬义。多用于书法方面。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居住:“可以~焉”。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学术流派:儒~。法~。道~。墨~。纵横~。诸子百~。 量词,用于计算家庭或企业:一~人家。 姓。
词尾,指一类的人:老人~。 用在男人的名字或排行后面,指他的妻:水生~
词尾,同“价”:整天~。成年~。
《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𠀤音加。 《說文》家居也。 《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 《詩·周南》宜其室家。 《註》家謂一門之內。 又婦謂夫曰家。 《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 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 《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 《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 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 《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 又天家,天子之稱。 《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 又居其地曰家。 《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 又著述家。 《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罷黜百家。 又《太史公自序》成一家之言。 又家人,易卦名。 又姓。漢劇令家羨,宋家鉉翁。 又《集韻》古胡切,音姑。 《詩·豳風》予未有室家。叶上据荼。 又《小雅》復我邦家。叶上居樗。 又與姑同。大家,女之尊稱。漢曹世叔之妻班昭稱大家,卽超妹。 又叶古俄切,音歌。 《古雉朝飛操》我獨何命兮未有家,時將暮兮可奈何。 又《孔臧·蓼賦》苟非德義,不以爲家。安逸無心,如禽獸何。 又叶古暮切,音固。 《焦氏·易林》三足孤鳥,靈明爲御。司過罰惡,自殘其家。 《說文》从宀,豭省聲。周伯溫曰:豕居之圈曰家,故从宀从豕。後人借爲室家之家。○按《六書故》作①,人所合也。从㐺,三人聚宀下,①之義也。乑古族字,乑譌爲豕,《說文》謂从豭省,無義。①字从宀从㐺,或从宀从乑。乑字从亻从人人,與㐺形近。 又𡦼。
『隶』《唐韻》徒耐切《集韻》待戴切,𠀤音代。 《說文》及也。从又,从尾省。 又,持尾者,从後及之也。 《玉篇》亦作逮。 《集韻》或作𨽿。 又《廣韻》《集韻》《韻會》羊至切《正韻》以智切,𠀤音肄。義同。 又《廣韻》本也。 又《集韻》神至切,音示。《方言》餘也,秦晉之閒曰隶。○按今《揚子·方言》本作𨽹。 又《集韻》徒對切,音隊。从後及之也。 又一曰與也。 又大計切。音第。狐子也。○按《爾雅·釋獸》貍子𧳙。《釋文》音曳,《集韻》作隶,音大計切,未知何據。 又蕩亥切,音殆。與迨𨽿逮同。 《唐韻》《集韻》𠀤郞計切,音麗。 《說文》附著也。 《後漢·馮異傳》部分諸將,各有配隸。 《註》隸,屬也。 又《孔融傳》皆隸名而已。 又《史記·酷吏傳》關東吏隸郡國出入關者。 《註》隸,閱也。 又《廣韻》僕隸。 《集韻》賤稱也。 《左傳·隱五年》皁隸之事。 《註》士臣皁,皁臣輿,輿臣隸。 又《桓二年》士有隸子弟。 《註》士𤰞,自以其子弟爲僕隸。 《周禮·夏官·方相氏》帥百隸而時儺。 《儀禮·旣夕》隸人涅厠。 《註》隸人,罪人也。今之徒役作者也。 《晉語》其猶隸農也。 《註》隸,今之徒也。 又官名。 《周禮·夏官》隸僕掌五寢之掃除糞洒之事。 又《秋官》司隸掌五隸之灋:罪隸、蠻隸、閩隸、夷隸、貉隸。 又《前漢·百官公卿表》司隸校尉周官。 又《後漢·律曆志》隸首作數。 《註》博物記曰:隸首,黃帝之臣。一說隸首,善算者也。 又《正字通》姓也。漢隸延之。 又隸書。 《晉書·衞恆傳》秦旣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卽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隸書者,篆之捷也。○按隸書,諸說不一。或云秦後旴陽變小篆爲隸書。或言程邈獄中所造。韻會辨之頗當,蓋古之隸,卽今之眞書行書也。周興嗣千字文,杜藁鍾隸。蕭子雲云:論草隸法,逸少不及元常,子敬不及逸少。任玠五體序云:隸則羲、獻、鍾、庾、歐、虞、顏、柳。孫過庭書譜曰:元常精于隸,伯英工于草,逸少兼之,此皆以眞行書爲隸也。歐陽修集古錄,始誤以八分書爲隸。書苑云:蔡琰言,割程隸八分,取二分,割李篆二分,取八分,於是爲八分書。任玠亦云:八分酌乎篆隸之閒,則隸之非八分可知。唐六典云:校書郞正字,所掌字體有五,一古文,二大篆,皆不用。三小篆,印璽旗旛用之。四八分,石經𥓓刻用之。五隸書,典籍表奏公私文疏用之。據此,益可信隸卽今之楷書。《正字通》云:東魏大覺寺𥓓題曰:隸書,今楷字也。亦其一証。 又《集韻》力智切,音荔。附也。 又《類篇》力結切,音捩。僕也。 《說文》本作𨾀。 《廣韻》俗作𥛬。 《韻會》《正韻》作𨽾,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