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功劳来弥补过错。
《云笈七签》卷九十三:“追悔既往,洗心自新。虽失之于壮齿,冀收之于晚节。以功补过,过落而功全;以正易邪,邪忘而正在。”
拿功绩或功劳来弥补过失。三国.魏.程晓《女典篇》:“丈夫百行,以功补过。” 偏正 用功劳来弥补过错。宋·张君房《云笈七签》卷93:“~,过落而功全;以正易邪,邪忘而正在。”△褒义。用于做事或为人方面。→以功赎罪改过自新。也作“将功补过”、“将功折过”、“以功覆过”。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古同“已”,已经。 太,甚:不~急乎? 及,连及:富~其邻。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勋。~绩。论~行赏。徒劳无~。~德无量(liàng )。~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成就,成效:成~。~能。~亏一篑。事半~倍。急~近利。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率。 本领,能耐:~夫。~底。~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到自然成。
把残破的东西加上材料修理完整:缝~。~葺。亡羊~牢。 把缺少的东西充实起来或添上:弥~。~充。贴~。~习。滋~。 益处:不无小~。于事无~。
《韻會》《正韻》𠀤養里切,怡上聲。爲也。 《論語》視其所以。 又因也。 《詩·邶風》何其久也,必有以也。 《左傳·昭十三年》我之不共,魯故之以。 《註》以魯故也。 《列子·周穆王篇》宋人執而問其以。 又用也。 《論語》不使大臣怨乎不以。 又《左傳·僖二十六年》凡師能左右之曰以。 《易·師卦》能以衆正。 又《詩·周頌》侯彊侯以。 《註》彊民有餘力來助者,以閒民轉移執事者。 又同已。 《孟子》無以,則王乎。 又古以與聲相通。 《禮·燕禮》君曰:以我安。 《註》猶與也。 《魏書·李順傳》此年行師,當克以不。 《韓愈·剝啄行》凡今之人,急名以官。 《註》韓文與多作以。 又《集韻》與似同。 《易·明夷》箕子以之。鄭氏,荀氏皆作似。
『功』《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𠀤音公。 《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 《廣韻》功績也。 《書·禹謨》九功惟敘。 又自以爲功曰功之。 《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 又功,毛詩作公。 《詩·小雅》以奏膚公。 《註》功也。 又《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 又《廣韻》漢複姓。 《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 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 《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 又叶居銀切,音巾。 《司馬相如·子虛賦》騖于鹽浦,割鮮染輪。射中獲多,矜而自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