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纠正错误,弥补过失。
指纠正错误,弥补过失。
明·沈德符《野获编·内阁·阁部离合》:“秕政日闻,赖诸公匡救弥缝。”
左丘明《左传 僖公二十六年》:“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后以“匡救弥缝”谓纠正错误,弥补阙失。《晋书.良吏传序》:“外虞孔炽,内难方殷,而匡救弥缝,方免倾覆。” 并列 纠正错误,弥补缺失。《晋书·良吏传序》:“外虞孔炽,内难方殷,而~,方免倾覆。”△褒义。用于社会政治生活方面。
纠正;~正。~谬。 救:~救。~复。~时济世。 辅助,帮助:~助。~扶。~我不逮(帮助我所做不到的)。 粗略计算,估计,预料:~算。~计。 古同“筐”。 姓。
给予帮助使脱离危险或解脱困难:~济。~命。~护。~国。~难(nàn )。~灾。~药。~正(补救匡正)。~死扶伤。~困扶危。 终止:濯以~热。
用针线连缀:~纫。~缀。~制。~补。~连。裁~。
空隙,裂开或自然露出的窄长口子:~子。~隙。裂~。见~插针。 缝合的地方:天衣无~。
《唐韻》去王切《集韻》《韻會》《正韻》曲王切,𠀤音劻。 《說文》飯器也,筥也。一曰正也。 《論語》一匡天下。 《前漢·揚雄傳》匡雅頌。 又《玉篇》方正也。 《爾雅·釋詁》匡,方也。 《詩·小雅》旣匡旣敕。 又救也。 《書·盤庚》不能胥匡以生。 《孝經·事君章》匡救其惡。 又斜枉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輪雖敝,不匡。 又《廣韻》輔助也。 《前漢·宣帝紀》以匡朕之不逮。 又地名。 《韻會》𨻰留有匡城。 又姓。 《風俗通》匡,魯邑也。句須爲之宰,其後氏焉。漢有匡衡。 又與恇同。恐也。 《禮·禮器》年雖大,殺衆不匡懼。 又與眶同。目匡也。 《史記·淮南王安傳》涕滿匡而橫流。 又烏光切,音汪。與尩通。廢疾也。 《荀子·正論篇》傴巫跂匡大。跂原字从攴作。
『救』《廣韻》居祐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又切,𠀤音廏。 《說文》止也。 《博雅》助也。 《廣韻》護也。 《書·太甲》尚賴匡救之德。 《詩·大雅》式救爾後。 又《周禮·地官·司救註》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 又《爾雅·釋器》絇謂之救。 《註》救絲以爲絇。 又姓。 《風俗通》諫議大夫救仁。 又《集韻》恭于切,音拘。 《周禮·司救》劉昌宗讀。 又《韻補》叶居尤切。 《詩·邶風》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之。 《武王盤銘》溺於淵,尚可遊也。溺於人,不可救也。
『弥』《玉篇》同彌。 《廣韻》武移切《集韻》《韻會》民𤰞切,𠀤音迷。 《說文》弛弓也。 又《玉篇》徧也。 《周禮·春官·大祝》彌祀社稷禱。 《註》彌猶徧也。 又《類篇》終也。 《詩·大雅》誕彌厥月。 《傳》彌,終也。 又《廣韻》益也。 《論語》仰之彌高,鑽之彌堅。 又《廣韻》長也,久也。 又遠也。 《左傳·哀二十三年》以肥之得備彌甥也。 《註》彌遠也。 又祲也。 《周禮·春官·𦕑祲》掌十煇之法,七曰彌。 《註》彌者,白虹彌天也。 又彌縫,補闕也。 《易·繫辭》彌綸天地之道。 《疏》彌,謂彌逢補合。 《左傳·僖二十六年》彌縫其闕。 又彌彌,猶稍稍也。 《前漢·韋賢傳》彌彌其失。 又彌龍,車飾。 《史記·禮書》彌龍所以養威也。 《註》索隱曰:謂金飾衡軛爲龍。 又扞彌,國名。 《前漢·西域傳》扞彌國,今名寧彌。 又姓。 《廣韻》三輔決錄有新豐彌升。 又羌複姓,後秦將軍彌姐婆觸。 又《類篇》綿批切,音迷。嫛彌,嬰兒也。 《禮·雜記》中路嬰兒失其母焉。 《註》嬰,猶嫛彌也。 又《韻會》母婢切,彌上聲。 《類篇》止也。 《韻會》息也。 《周禮·春官·小祝》彌災兵。 《前漢·李廣傳》彌節白檀。 《註》彌節,少安之意。 《韻會》通作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