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乐器的弦上发出的声音以外还有声音。比喻话语中另有间接透露、没有明说的意思。
南朝 宋 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然至于一绝处,亦复何耶!其中体趣,言之不尽。弦外之意,不知所从而来。”
源见“弦外遗音”。喻有言外之意。蒋子龙《乔厂长上任记》:“其中一个秃头顶的人,过去是行政科长,弦外有音地说:‘老厂长,别看你把我们忘了,我们可没忘了你。’” 见“弦外之意”。金沙水《从终点开始》:“纪鹏只是微微一笑,~地回敬朱苏林说:账是一定要算的,但我有我的算法,会算得清楚的,你不用担心。”
系在弓背两端的、能发箭的绳状物:弓~。~韦(“弦”指弓弦,“韦”是兽皮,弦紧皮软,喻性子急缓不同。古人佩弦来警戒自己的性缓,佩韦以警戒自己的性急;后遂用“弦韦”喻朋友的规劝)。~月(农历每月初七、八或二十二、三,月亮半圆,形似弓弦,故名)。上~(农历每月初七或初八的月相)。下~(农历每月二十二或二十三的月相)。应~而倒。 乐器上发声的线:琴~。~子(①指琴弦;②乐器“三弦”的通称)。~歌。管~。续~(古人以琴瑟喻夫妻,故又以“断弦”喻丧妻,以“续弦”喻再娶)。~外之音。 中国古代称不等腰直三角形的斜边。 中医脉象名:~脉。
『外』与“内”、“里”相对:~边。~因。里应(yìng )~合。~行(háng )。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国。~路(同“外地”)。~族。~省。~星人。 指“外国”:~域。~宾。~商。 称母亲、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公。~婆。~甥。 称岳父母:~父。~姑(岳母)。 称丈夫:~子(亦指非婚生之子)。 关系疏远的:~人。 对正式的而言,指非正式的:~号(绰号)。~史(指正史以外的野史、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传(zhuàn )。 传统戏剧角色名:~旦。~末。~净。
『有』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表示大、多:~学问。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有』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音』声,亦特指有节奏的声:声~。~乐(yuè)。~律。~色。~量。~区。~韵。~像。~容(声音、容貌)。弦外之~。 信息,消息:~信。佳~。~讯。
《廣韻》《正韻》戸田切《集韻》《韻會》戸千切,𠀤音賢。 《說文》弓弦也。从弓,象絲軫之形也。 《儀禮·鄕射禮》有司左執弣,右執弦而授弓。 又半月曰弦。 《釋名》弦,半月之名也。其形一旁曲,一旁直,若張弓施弦也。 《前漢·律歷志》淳于陵渠復覆太初歷,晦朔弦望皆最密。 又國名。 《春秋·僖五年》楚人滅弦,弦子奔黃。 《註》弦國在弋陽軑縣東南。 又姓。 《廣韻》風俗通云:弦子後。 《左傳·僖二十三年》鄭商人弦高。 《哀四年》齊𨻰乞弦施救范氏。 《哀十一年》使問弦多以琴。 又脈數曰弦。 《史記·倉公傳》脈長而弦。 又弦蒲,弦中,皆地名。 《前漢·地理志》正西曰雍州,藪曰弦蒲。 《註》在汧縣,又雍州山北有蒲谷鄕弦中谷。 又與絃通。 《禮·文王世子》春誦夏弦。 《樂記》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
『外』《廣韻》《集韻》五會切《韻會》魚會切,𠀤歪去聲。內之對,表也。 《易·坤卦文言》義以方外。 《家人彖傳》男正位乎外。 《禮·祭義》禮也者,動於外者也。 《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 《列子·仲尼篇》遠在八荒之外。 又疏斥也。 《易·泰卦彖傳》內君子,而外小人。 《前漢·霍光傳》盡外我家。 又度外,置之也。 《後漢·光武紀》暫置此兩子于度外。 又方外,散人也。 《淮南子·道應訓》吾與汗漫期于九垓之外。 又《集韻》五活切,音杌。 《黃庭經》洞視得見無內外,存嗽五牙不飢渴,神華執中六丁謁。 又叶征例切,音制。 《詩·魏風》十畝之外兮。叶下泄逝。 《說文》外,遠也。卜尚平旦,今若夕卜,于事外矣。會意。
『有』《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𠀤音友。 《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 《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 又《玉篇》不無也。 《易·大有疏》能大所有。 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 又《詩·商頌》奄有九有。 《傳》九有,九州也。 又《左傳·桓三年》有年。 《註》五穀皆熟書有年。 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 又姓。 《論語》有子。 《註》孔子弟子有若。 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 《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 《詩·邶風》不日有曀。 《註》有,又也。 又《韻補》叶羽軌切。 《前漢·敘傳》文豔用寡,子虛烏有。寄言淫麗,託風終始。 又叶演女切。 《徐幹·齊都賦》主人盛饗,期盡所有。三酒旣醇,五齊惟醹。
『音』《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於今切,音隂。 《說文》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宮商角徵羽,聲。絲竹金石匏土革木,音也。从言,含一。 《書·舜典》八音克諧。 《禮·樂記》變成方謂之音。 《疏》方謂文章,聲旣變轉和合,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音則今之歌曲也。 《周禮·春官·大師》以六律爲之音。 《疏》以大師吹律爲聲,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謂之爲音。 《詩序》情發於聲,聲成文,謂之音。 《疏》此言聲成文謂之音,則聲與音別。樂記註:雜比曰音,單出曰聲。記又曰: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則聲音樂三者不同,以聲變乃成音,音和乃成樂,故別爲三名。對文則別,散則可以通。季札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公羊傳曰:十一而稅頌聲作,聲卽音也。下云治世之音,音卽樂也。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 又《易·中孚》翰音登于天。 《禮·曲禮》雞曰翰音。 又姓。見《姓苑》。 又《正韻》於禁切。與䕃通。 《左傳·文十七年》鹿死不擇音。 《杜預註》音,所茠䕃之處。古字借用。○按註借用,是古字聲同,皆相假借,且釋文作於鳴反,𠀤不作去聲讀,正韻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