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情枉法


   指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徇:曲从;枉:使歪曲。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xùn qíng wǎng fǎ
成语注音 ㄒㄨㄣˋ ㄑ一ㄥˊ ㄨㄤˇ ㄈㄚˇ
成语正音 “徇”,不能读作“xún”。
成语简拼 xqwf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繁体 徇情枉灋
成语法文 violer la loi pour favoriser qn.
成语结构  连动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指曲从私情;歪曲和破坏法律;胡乱断案。徇:曲从;枉:使歪曲。




成语示例


雨村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清 曹雪芹《红楼梦》第四回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元 王謦《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使官吏一心奉公,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顺从,曲从:~私(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情(徇私)。 同“殉”。 对众宣示。

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绪。~怀。~操。~谊。~义。~致。~趣。~韵。性~。~愫(真情实意)。~投意合。~景交融。 专指男女相爱的心理状态及有关的事物:爱~。~人。~书。~侣。~诗。殉~。~窦初开(形容少女初懂爱情)。 对异性的欲望,性欲:~欲。发~期。 私意:~面。说~。 状况:实~。事~。国~。~形。~势。~节。

弯曲,弯屈,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道。矫~过正。贪脏~法。~己正人(自己身子不正,倒去矫正别人)。 冤屈:~死。冤~。 屈就,用于别人,含敬意:~驾(a.称对方来访自己;b.请对方往访他人)。~顾(称对方来访自己)。~临(称对方来访自己)。 徒然,空,白:~然。~自。~费心机。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徇』

《集韻》《韻會》𠀤松倫切,音旬。 《爾雅·釋言》徧也。 《註》周徧也。 《墨子·公孟篇》身體强良,思慮徇通。  又《廣雅》營也。  又《集韻》使也。 《莊子·人閒世》夫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  又《集韻》須閏切《韻會》《正韻》松閏切,𠀤音濬。 《說文》疾也。 《史記·五帝本紀》幼而徇齊。 《註》裴駰曰:徇,疾。齊,速也。  又《廣韻》辭閏切,音殉。自衒名行也。  又略也。 《前漢·魏豹傳》𨻰勝使周市徇魏地。 《註》徇,略也。  又與狥通。 《周禮·天官·小宰》狥以木鐸。  又與殉通。 《前漢·賈誼傳》貪夫徇財,烈士徇名。

『情』

《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正韻》慈盈切,𠀤音晴。性之動也。从心靑聲。 《董仲舒曰》人欲之謂情。 《詩序》六情靜于中,百物盪于外。 《白虎通》喜,怒,哀,樂,愛,惡,謂六情。 《禮·禮運》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  又情,實也。 《論語》上好信,則民莫敢不用情。  又叶慈良切,音牆。 《韓愈·贈張籍詩》閉門讀書史,淸風𥦬戸凉。日念子來游,子豈知我情。 《朱子曰》古人制字,先制得心字,性與情皆从心。性卽心之理,情卽心之用。

『枉』

《唐韻》《廣韻》迂往切《集韻》《類篇》《韻會》嫗往切,𠀤汪上聲。 《說文》衺曲也。 《淮南子·時則訓》木熙者舉梧檟,據句枉。  又人之不直者,亦謂之枉。 《論語》舉直錯諸枉。  又屈也。 《禮·月令》仲秋,命有司申嚴百𠛬,毋或枉橈。  又冤也。 《唐書·高仙芝傳》軍中皆呼枉。  又枉駕。 《戰國策》聶政曰:仲子不遠千里枉車騎而交臣。  又枉矢,有三義:一《周禮·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註今之飛矛是也。或謂之兵矢。一《禮·投壺》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請以樂賓。 《註》謙言不直之矢也。一星名。 《考異郵》枉矢,狀如流星,蛇行有尾。  又《類篇》巨王切。汲具。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