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掌可取


   掌:手掌。手掌里的东西随时可以取得。形容非常容易。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zhǐ zhǎng kě qǔ
成语注音 ㄓˇ ㄓㄤˇ ㄎㄜˇ ㄑㄨˇ
成语简拼 zzkq
感情色彩 中性
产生年代 古代
成语结构  偏正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掌:手掌。手掌里的东西随时可以取得。形容非常容易。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旧唐书·张濬传》:“若能此际排难解纷,陈师鞠旅,共诛寇盗,迎奉銮舆,则富贵功名,指掌可取。”


成语典故

主谓 形容非常容易获得。《旧唐书·张濬传》:“若能此际排难解纷……则功名富贵,~。”△用于容易获取某物方面。→唾手可得 易如反掌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手伸出的支体(脚趾亦作“脚指”):手~。巨~(大拇指)。~甲。~纹。~印。屈~可数。 量词,一个手指的宽度:下了三~雨。 (手指或物体尖端)对着,向着:~着。~画。~南针。~手画脚。 点明,告知:~导。~引。~正。~责。~控(指名控告)。~摘。~挥。~日可待。 直立,竖起:令人发(fà)~(形容极为愤怒)。 意向针对:~标。~定。 古同“旨”,意义,目的。

手心,脚心:~心。手~。脚~。鼓~。易如反~。 用巴掌打:~嘴。 把握,主持,主管:~管。~权。~勺。~柜。 鞋底或牲口蹄子底下的东西:鞋~。马~儿。 〔~故〕关于历史人物、典章制度等的故事或传说。 姓。

允许:许~。认~。宁~。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适合:~身。~口。~体。 尽,满:~劲儿干。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表示强调:他~好了。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姓。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

拿:索~。~书。~款。窃~。 选择:选~。~材。~景。~道。~样。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消去:~消。~缔。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指』

《唐韻》職雉切《集韻》《韻會》軫視切,𠀤音旨。 《說文》手指也。 《易·說卦》艮爲指。 《疏》取其執止物也。 《左傳·宣四年》子公之食指動。 《疏》一巨指,二食指,三將指,四無名指,五小指。  又《定十四年》以戈擊闔廬傷將指。 《註》足,大指也。言其將領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爲長。故足以大指爲將,手以中指爲將。  又《廣韻》斥也。 《易·繫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 《疏》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  又示也。 《禮·玉藻》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 《前漢·蕭何傳》發蹤指示獸處者,人也。 《註》指示者,以手指示之。  又《增韻》指麾也。 《禮·曲禮》六十曰耆指使。 《註》指事使人也。 《前漢·賈誼傳》頤指如意。 《註》但動頤指麾,則所欲皆如意。  又直指,官名。 《前漢·武帝紀》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部,逐捕羣盜。  又與旨恉通。意向也。 《書·盤庚》王播告之修,不匿厥指。 《前漢·孔光傳》不希指苟合。 《註》希望天子之旨意也。  又歸趣也。 《孟子》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 《前漢·河閒獻王傳》文約指明。 《註》指,謂義之所趨,若人以手指物也。  又美也。 《荀子·大略篇》不時宜,不敬交,不驩欣,雖指非禮也。 《集韻》或从月作脂。

『掌』

《唐韻》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止兩切,𠀤章上聲。 《說文》手中也。 《增韻》手心也,謂指本也。 《論語》指其掌。 《禮·中庸》治國其如示諸掌乎。 《註》示讀如寘。 《疏》如置物掌中也。  又職掌,主也。 《書·周官》冢宰掌邦治。 《禮·樂記》禮之末節也,故有司掌之。  又鞅掌,失容也。 《詩·小雅》或王事鞅掌。 《箋》鞅,猶荷也。掌,謂捧之也。負荷捧持以趨走。言促遽也。 《疏》言事煩,不暇爲容儀也。  又姓。晉琅邪掌同,前凉燉煌掌據。  又《本》《草》水蛭。一名至掌。 《爾雅·釋蟲》蛭蝚,至掌。 《正字通》古作𤓯。覆手爲爪,反爪爲𤓯。後譌作仉。孟子母仉氏,今作掌。

『可』

《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𠀤音坷。 《說文》肯也。 《廣韻》許可也。 《韻會》可者,否之對。 《書·堯典》囂訟可乎。 《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  又僅可,未足之辭。 《論語》子曰:可也𥳑。  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 《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  又所也。 《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 《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  又姓。 《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  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 《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 《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也,妻曰可敦。  又叶孔五切,音苦。 《韓愈·元和聖德詩》負鄙爲難,縱則不可。出師征之,其衆十旅。  又叶口箇切,軻去聲。 《魏文帝·寡婦賦》伏枕兮不寐,逮平明兮起坐。愁百端兮猥來,心鬱鬱兮無可。  又《集韻》歌古作可。註詳欠部十畫。  又讀作何。 《石鼓文》其魚隹可。 《風雅廣逸註》隹可讀作惟何,古省文也。 《唐韻》《集韻》《韻會》𠀤居月切,音蕨。 《說文》發石也。从厂,欮聲。 《玉篇》短也。 《爾雅·釋言》其也。 《周禮·地官·鄕大夫之職》厥明。 《註》其也。  又《前漢·諸侯王表》漢諸侯王厥角稽首。 《註》應劭曰:厥者,頓也。角者,頟角也。  又姓。 《韻會》京兆人,漢賜衡山王妾厥氏。  又《韻會》九勿切,音𠜾。突厥世居金山,工於鐵作,金山狀如兜鍪。俗呼兜鍪爲突厥,因爲國號。 《唐韻》古俄切《集韻》《韻會》《正韻》居何切,𠀤音柯。 《說文》詠也。 《徐曰》長引其聲以詠也。 《釋名》人聲曰歌。歌者,柯也。以聲吟詠上下,如草木有柯葉也。 《揚子·方言》兗冀言歌,聲如柯。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正義曰》直言不足以申意,故令歌詠其詩之義以長其言。 《禮·樂記》詩言其志也,歌詠其聲也。 《又》歌之爲言也,長言之也。言之不足,故長言之。  又曲合樂也。 《詩·魏風》我歌且謠。 《傳》曲合樂曰歌,徒歌曰謠。 《疏》正義曰:謠旣徒歌,則歌不徒矣,故曰曲合樂曰歌。歌謠對文如此,散則歌爲總名,未必合樂也。  又《韓詩·章句》有章曲曰歌,無曰謠。  又《古樂府註》齊歌曰謳,吳歌曰歈,楚歌曰豔。奏樂曰登歌,曰升歌。  又鐘名。 《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歌鐘二肆,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  又山名。 《廣輿記》歌山,在廣西平樂府富川縣。  又朝歌,地名,紂所都也。漢爲縣,屬河內郡。見《前漢·地理志》。  又叶古賀切,音過。 《左貴𡣕·晉元后誄》內敷隂敎,外毗陽化。綢繆庶政,密勿夙夜。恩從風翔,澤隨雨播。中外禔福,遐邇詠歌。說見《顏氏·刊謬正俗》。  又叶居之切,音姬。 《屈原·遠遊》張樂咸池奏承雲兮,二女御九韶,歌,使湘靈鼓瑟兮,令海若舞馮夷。  又叶斤於切,音居。 《柳宗元·饒娥𥓓辭》鄱民哀號,或以頌歌。齊女色憂,傷槐罷誅。 《說文》或作謌。 《集韻》或作𡃭。

『取』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𠀤娶上聲。 《說文》捕取也。从又耳。 《玉篇》資也,收也。 《廣韻》受也。 《增韻》索也。 《禮·儒行》力行以待取。 《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 《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 《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逡須切,音趨。 《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 《前漢·地理志》𨻰留浚儀。 《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𠀤此苟切,音趣。 《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 《詩·小雅》如酌孔取。 《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𦥔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