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两个八字以纪年,即十六岁。多用于女子。
南朝·宋·吴声歌曲《碧玉歌》:“碧玉破瓜时,郎为情颠倒。”
源见“破瓜”。指女子十六岁。唐 李群玉《醉后赠冯姬》诗:“桂形浅拂梁家黛,瓜字初分碧玉年。” 主谓 旧时文人拆“瓜”字为两个八字以隐年纪,即十六岁。多用于女子。语本南朝宋·吴声歌曲《碧玉歌》:“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唐·李群玉《醉后赠冯姬》诗:“桂形浅拂梁家黛,~碧玉年。”△用于描写女子的年岁。
蔓生植物,属葫芦科,果实可食:西~。冬~。~蒂。~分(像切瓜一样分割,如“~~天下”)。~葛。~代。~李(指嫌疑的境地)。~子儿。
用来记录语言的符号:文~。汉~。~符。~母。~典。~句。~里行(háng )间。~斟句酌。 文字的不同形式,书法的派别:草~。篆~。颜~。柳~。欧~。赵~。 书法的作品:~画。~幅。 字的音:~正腔圆。 人的别名,亦称“表~”,现多称“号”;商店的名称,亦称“~号”。 合同,契约:~据。 旧时称女子出嫁:待~闺中。 生子,乳,爱:~乳(生育)。~孕(怀孕)。
开始时,开始的部分:~始。正月~一。~旬。~稿。~等。~版。~试。~创。~绽。~叶(指某一历史时期的最初一段)。~夜(a.指进入夜晚不久的时候;b.指新婚第一夜)。 原来的,原来的情况:~衷。和好如~。 姓。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辨别:区~。~析。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料想:“自~已死久矣”。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知识~子。
《唐韻》《正韻》古華切《集韻》《韻會》姑華切,𠀤音騧。 《說文》㼌也。象形。 《詩·豳風》七月食瓜。 《禮·曲禮》爲天子削瓜者副之。 又《月令》孟夏之月,王瓜生。 《註》王瓜,萆挈也。 《前漢·食貨志》菜茹有畦瓜瓠果蓏。 《齊民要術》二月辰日宜種瓜。 《廣雅》龍蹄獸掌,羊骹兔頭,桂支蜜筩,𤬒蛌貍頭,皆瓜屬也。 又木瓜。 《詩·衞風》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 《傳》木瓜。楙木也。可食之木。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凡取幹之道七,柘爲上,檍次之,檿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爲下。 又天瓜,栝樓別名。見《本草綱目》。 又昆侖瓜,茄子別名。見《酉陽雜俎》。 又匏瓜,星名。 《史記·天官書》匏瓜有靑黑星守之,魚鹽貴。 《註》匏瓜,一名天雞。在河鼓東。匏瓜明,則歲大熟也。 又守瓜,蟲名。 《爾雅·釋蟲》蠸輿父,守瓜。 《註》今瓜中黃甲小蟲,喜食瓜葉。故曰守瓜也。 又地名。 《左傳·宣十五年》晉侯賞桓子狄臣千室,亦賞士伯以瓜衍之縣。 又《襄十四年》昔秦人迫逐,乃祖吾離于瓜州。 《註》瓜州,地在今燉煌。 《正字通》今鎭江有瓜州,異地同名。 又國名。 《正字通》柯枝國別種曰木瓜。穴居,男女裸體,紉結草木葉蔽前後。見星槎勝覽。 又瓜田,複姓。 《前漢·王莽傳》有瓜田儀。 又《韻補》叶攻乎切,音孤。 《左傳·哀十七年》衞侯夢于北宮,見人登昆吾之觀,被髮北面而譟,曰:登此昆吾之墟,緜緜生之瓜。余爲渾良夫,叫天無辜。 又叶古禾切,音戈。 《道藏歌》仙童掇朱實,神女獻玉瓜。浴身丹液池,濯髮甘泉波。 《集韻》俗作苽,非。
『字』《唐韻》《集韻》《韻會》疾置切《正韻》疾二切,𠀤音自。 《說文》乳也。 又愛也。 《書·康誥》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 《周禮·地官·鄭註》小國貢輕,字之也。 《左傳·成四年》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又文字。字者,孳也,六義相生無窮也。黃帝臣沮誦倉頡,體卦畫,摹鳥跡,引伸觸類,文字之形始立。 《周禮·春官·外史》周禮春官掌達書名于四方。註古曰名,今曰字。疏滋益而多,故更稱曰字。 又名字。 《禮·曲禮》男子二十冠而字。 《儀禮·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又》女子許嫁筓而字。 《註》亦成人之道也。 又女許嫁曰字。 《易·屯卦》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又畜之牝者能孕字,故謂牝曰字。 《史記·平準書》乗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亦作牸。 又姓。 《正字通》宋廉州判官字諤。
『初』《唐韻》《集韻》楚居切《正韻》楚徂切,𠀤楚平聲。 《說文》始也。从刀衣,裁衣之始也。 《徐曰》禮之初,施衣以蔽形。 《書·禹謨》率百官若帝之初。 《蔡仲》愼厥初。 又《禮·檀弓》夫魯有初。 《註》初謂故事。 又《列子·天瑞篇》太初者,氣之始也。 《韓愈詩》賢愚同一初。 《韻會》又姓。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𠀤音餴。 《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 《易·繫辭》物以羣分。 又《增韻》裂也,判也。 又《廣韻》賦也,施也。 《增韻》與也。 又《玉篇》隔也。 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 又半也。 《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 《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 又徧也。 《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 又與紛通。 《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 《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 《註》猶紛紛。 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 《註》匪讀爲分。 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𠀤汾去聲。名分也。 《禮·禮運》禮達而分定。 又均也,分劑也。 《禮·曲禮》分毋求多。 又分位也。 《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 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 《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 又《正韻》府吻切,音粉。 《爾雅·釋器》律謂之分。 《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 又《韻補》叶膚容切,音丰。 《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 又叶膚眠切,音近徧。 《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从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