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仲裁委员会是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第一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1996年11月18日成立,包括名誉主任1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和委员7人,聘任了118名仲裁员。第二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01年11月28日成立,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9人,聘任了148名仲裁员。第三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11年4月25日成立,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8人,聘任了200名仲裁员。
现第四届绵阳仲裁委员会于2017年9月18日成立,包括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1人,聘任了161名法律、经济贸易等领域的专家、教授、学者、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律师、退休高级法官和在仲裁、经济管理等工作中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为仲裁员。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6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31名,直接从事法律工作的67名,经济贸易者12名,新加坡、中国澳门、北京、上海等外地的29名,他们均为各专业领域内的拔尖人才,具有高超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独立、公正、专业、高效地仲裁各类经济纠纷提供了人才保障。
绵阳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属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绵阳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目前工作人员13人,半数以上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新进办案秘书大多为毕业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已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资格证书。他们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法律思维、较强的学习能力,有着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广受社会各界赞誉。
截止2017年12月,绵阳仲裁委员会已受理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装饰装修、普通货物买卖、承揽、委托、金融借款、信用卡、民间借贷、股权转让、投资、担保、租赁、拍卖、居间、物业、旅游、电信服务、广告营销、技术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商标权许可使用、物权确认等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6700余件,涉案标的额达46亿元,其中涉外案件十余件。近两年来,年均受案标的额超过10亿元。绵阳仲裁委员会坚持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仲裁理念,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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