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浦东新区新一轮开发建设,深化国资国企改革,2016年5月28日经浦府(2016)78号文批准,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轨道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成立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新区直属功能开发类企业管理,注册资本金50.5亿元,由浦东新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截止2016年底,公司合并总资产为617.2亿元、合并净资产220.8亿元。公司根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求,建立结构合理、决策科学、运行高效的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和监事会;集团本部下设12个职能部门;股权划转完成后,集团直属管理的全资、控股企业20家。公司定位为新区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统筹新区开发区域外的土地资源,重点承担新区轨交沿线的土地储备、开发统筹协调和轨交项目投资建设任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物业管理,广告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种植、销售等。贯彻落实新区“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战略定位肩负起承载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土地的前期开发,与自贸区发展和科创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区域城市功能开发,以及浦东新区重大文化项目功能和载体开发任务,在浦东城市发展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战略性和功能性作用,努力成为高品质的轨交站点周边地块的综合开发商,成为高起点推进浦东区域开发建设的生力军,成为浦东新区国资系统中功能独特、业绩显著的一流直属企业。“十三五”期间,公司将聚焦功能和市场两大核心,在坚持服务浦东新区发展大局,全力承担政府交办的功能性任务的同时,努力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区域城市更新、人文生态建设、区域城市开发及多元投融资体系四大功能板块的开发建设。按照市政府2020年全市完成轨道交通800公里通车里程的规划要求,将确保完成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13号线二期及三期、14号线、18号线等约80公里项目前期腾地和投资工作。围绕浦东新区在“文化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补短板的战略目标,将加快推进张家浜楔形绿地、 新场古镇两大核心区域的功能更新和开发,有力推进行政文化中心10号地块(上海博物馆东馆)、文化公园地块(浦东群艺馆、新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通四地块、三林恒大市场地块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在浦东二次创业、二次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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