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和专卖专营的专卖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主管全国的烟草专卖工作及统一管理和经营全国烟草行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业务。针对烟草行业的特殊性,中国政府于1981年决定改革烟草管理体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并分别于1982年1月和1984年1月批准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1991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用国家立法的形式进一步确立和强化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使《烟草专卖法》更具有可操作性。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均属烟草专卖品。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全国2000多家工商企业依法组织烟草专卖品的 生产经营活动。全国省、地、县设有各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全系统有50多万名员工,分别从事着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工作和烟叶种植的技术指导和收购、烟叶复烤、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的加工,烟草机械和烟用辅助材料的生产;卷烟批发,烟草行业对外贸易与合作等等。此外,中国大约有近2000万农民从事烟草种植,有300多万个商户从事卷烟零售业务。全国近百家其他行业生产烟草机械和辅助材料。中国烟草行业坚持改革开放,加强专卖管理,推进科技进步,致力于烟草制品的高质量、低焦油、多品种、不断提高烟草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因工作需要,我局所属的信息中心、研究所、物资公司、交易中心和监察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信敬业,无不良记录;2、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4、大学本科学历28岁(含)以下,研究生学历30(含)岁以下;5、北京市户口。
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相应条件。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应条件。
三、报名方法。有意应聘者,请按要求填报应聘表,于2005年12月10日前发邮件至本公司。谢绝来访。
四、笔试查询及材料准备。我们将在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应聘者可于12月14日登陆我局行业网站查阅入围笔试名单、准考号及有关考试要求。入围笔试者请准备以下材料:1、用A4纸打印的应聘表,附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学历证明、专业资格和有关业绩证明;3、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并将材料于12月20日前寄达我处,材料恕不退还。
备注:均实行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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