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属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7月14日经保定市民政局核准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协会由马建民先生担任会长,成员包括音乐、舞蹈、美术、医药、等各行业的专家学者、专业人员70余人。
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条例,更好的团结和组合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和热爱者,规范、有序和科学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整理、研究工作,更有效的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途径,弘扬优秀民间传统,为推动和促进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成立本协会,旨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按照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团结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集结优势互补的队伍,加强学术交流与理论研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为推动保定市经济文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在国家、河北省和保定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完成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任务。
(二)调查、挖掘、收集、整理、研究保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记载、传承、弘扬保定优秀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和资料整理,编辑出版或配合有关部门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书籍、影像制品等。
(四)创建非遗学校,培养后继人才。
(五)组织学术讨论和非遗文化讲座,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和理论建设、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有效途径。
(六)推动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健康发展,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开展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村居等活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思想道德和文化教育。
(七)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专家学者、传承人的联系,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事业搭建平台。
(八)加大宣传力度,推广、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比赛,发掘人才;充分利用影像、文字资料弘扬非遗文化,举办非遗文化节或民俗文化节等。
目前,协会正在研究制定未来三年的工作规划,其中,挖掘整理《保定古城街巷民间传说故事》、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编辑出版专著、发展“龙之梦”非遗文化产业已列为协会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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