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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犯法


   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zhí fǎ fàn fǎ
成语注音 ㄓˊ ㄈㄚˇ ㄈㄢˋ ㄈㄚˇ
成语简拼 zfff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当代
成语繁体 執灋犯灋
成语俄文 нарушéние закóна законоисполнителями
成语组合  ABCB
成语结构  联合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



反义词



成语示例


这年头执法犯法的事情时有发生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执』

拿着:~刃。~鞭。~笔。 掌握:~政。~教(jiào )。 捕捉,逮捕:战败被~。 坚持:固~。~意。 实行:~行。 凭单:回~。 朋友:~友(志同道合的朋友,简称“执”)。 姓。

『法』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犯』

抵触,违反:~规。~法。~罪。~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讳。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人。罪~。 侵害,进攻:侵~。秋毫无~。 触发,发作:~病。~愁。~疑。 做错事情:~错误。

『法』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犯』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𠀤凡上聲。 《玉篇》抵觸也。 《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 《爾雅·釋詁》犯,勝也。 《註》陵犯,得勝也。 《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 《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 《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又《字彙補》叶符店切。 《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