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知道法律;却违反法律。


基本信息

成语拼音 zhī fǎ fàn fǎ
成语注音 ㄓ ㄈㄚˇ ㄈㄢˋ ㄈㄚˇ
成语简拼 zfff
感情色彩 贬义
常用程度 常用
产生年代 近代
成语繁体 知灋犯灋
成语英文 deliberately break the law
成语法文 enfreindre la loi sciemment
成语俄文 умышленное нарушéние закóна
成语组合  ABCB
成语结构  紧缩式
成语字数  4

成语解析

成语解释


知道法律;却违反法律。




成语示例


对知法犯法的人,应该严惩不贷。


出处典源

成语出处


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


成语典故

明知系法律所禁而故意违犯。《儒林外史》四回:“好僧官老爷,知法犯法!”《官场现形记》一五回:“你二位是有功名的人,诬告一个罪,硬出头一个罪,聚众一个罪,吵闹衙门一个罪。知法犯法,这还了得!” 连动 明知法律所禁却违法行事。《儒林外史》4回:“好僧官老爷,~。”△贬义。多用于对法律明知故犯方面。

现代字典(分字解释)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使知道:通~。~照。 学识,学问:~识,求~。无~。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彼此了解:相~。~音。~近。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古同“智”,智慧。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抵触,违反:~规。~法。~罪。~颜(旧时指冒犯君王或尊长的威严)。~讳。 违反法律的人,有罪的人:~人。罪~。 侵害,进攻:侵~。秋毫无~。 触发,发作:~病。~愁。~疑。 做错事情:~错误。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仿效:效~。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师。~器。~事。 指“法国”:~文。~式大菜。 姓。

康熙字典(分字解释)

『知』

《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𠀤智平聲。 《說文》詞也。从口从矢。 《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  又《玉篇》識也,覺也。 《增韻》喩也。 《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 《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  又漢有見知法。 《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 《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  又相交曰知。 《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 《註》相親知也。  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 《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  又《爾雅·釋詁》匹也。 《詩·檜風》樂子之無知。 《註》匹也。  又《廣韻》欲也。 《禮·樂記》好惡無節於內,知誘於外。  又猶記憶也。 《論語》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又猶主也。 《易·繫辭》乾知大始。 《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 《魏了翁·讀書雜抄》後世官制上知字始此。  又《揚子·方言》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謂之知。 《黃帝素問》二刺則知。 《註》上古以小便利腹中和爲知。  又藥名。 《日華志》預知子,取綴衣領上,遇有蠱毒,則聞其有聲。  又地名。 《左傳·昭二十七年》公徒敗于且知。  又《集韻》《韻會》知義切。 《正韻》知意切。𠀤與智同。 《易·臨卦》知臨大君之宜。 《荀子·修身篇》是是非非謂之知。  又姓。 《左傳》晉有知季,卽荀首也。別食知邑,又爲知氏。  又《諡法》官人應實曰知。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

『犯』

《廣韻》防鋄切《集韻》《韻會》父鋄切,𠀤凡上聲。 《玉篇》抵觸也。 《廣韻》干也,侵也,僭也,勝也。 《爾雅·釋詁》犯,勝也。 《註》陵犯,得勝也。 《書·大禹謨》兹用不犯于有司。 《禮·曲禮》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  又《檀弓》事親,有隱而無犯。 《周禮·夏官》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 《註》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爲山象,以菩芻棘柏爲神主。旣祭之,則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  又《字彙補》叶符店切。 《歐陽修·新孀詩》蘭枯蕙死誰復弔,殘菊籬根爭豔豔。靑松守節見臨危,正色凜凜不可犯。

『法』

《唐韻》方乏切《集韻》《韻會》弗乏切,𠀤翻入聲。 《爾雅·釋詁》法,常也。 《釋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 《禮·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 《註》法,八法也。  又制度也。 《禮·曲禮》謹修其法而審行之。  又禮法也。 《孝經·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  又𠛬法也。 《書·呂𠛬》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  又象也。 《文心雕龍·書記篇》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法者,象也。兵謀無方,而奇正有象,故曰法。  又效法也。 《易·繫辭》崇效天,𤰞法地。  又執法,星名。 《史記·天官書註》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廷尉之象。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御史大夫之象。  又姓。 《後漢·法雄傳》齊襄王法章之後。  又《韻補》叶敷弗切,音拂。 《揚子·太𤣥經》陽氣高縣厥法,物仰其墨,莫不被則。  又叶芳未切,音廢。 《歐陽修銘》奕奕明堂,萬邦從祀,豈無臣工,爲予執法。 《玉篇》古文法字。註詳水部五畫。